常德市纪委“12个严禁”
1. 严禁为民服务“管卡压”“推绕拖”,便民服务该公开不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或受理后不督办、不处理。
2. 严禁未经批准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创办内刊简报。
3.严禁在监督检查、考核评比中脱离实际搞层层加码或违规召开汇报会、要求主要领导出面接待或刻意强调资料、台账、牌子等形式。
4严禁领导干部在调研过程中超规模、超层次陪同和陪餐。
5.严禁搞假签约、假项目、假扶贫、假经验、假数字,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资料、虚假汇报、虚假工程、虚假帮扶、虚假脱贫。
6、严禁以任何方式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违规使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市内一般性公务使用公车或违规租车、私车公养。
7、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8、严禁工作日早餐、午餐饮酒或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经批准的外事活动和商务接待除外)。
9、严禁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10、严禁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接待活动,或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1、严禁公款送礼或收送红包礼金。
12、严禁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