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的通知
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全员远程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2020年常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远程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教通〔2015〕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全员远程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还未参加“十三五” 全员远程培训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含民办)
二、培训时间
报名:2019年3月15日-3月22日;
注册:3月底在全国继教网上注册;
学习:4月底—11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1.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是所有教师在“十三五”(2016年-2020年)期间必须参加的继续教育轮训。教师每5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结果与教师资格证5年一次的登记注册挂钩、与教师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已做了明确规定。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政策宣传到位。
2.本次全员远程培训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请各单位迅速摸清还未参加“十三五” 全员远程培训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名单(2020年将退休的教师不需统计在内),统计完成后将各单位未参训教师数上报教师进修学校杨万云处,本阶段完成时间: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以前。
第二阶段:正式报名阶段。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全县公办教师2019年培训计划数和各单位上报未参训数,确定2019年全员远程培训各单位参训人数,并将下发给各单位。各单位按照教师进修学校下发的计划数确定参训教师名单,组织好他们参加2019年全员远程培训,本阶段完成时间:2019年3月22日。
3.本次培训交培训费400元/人。公办教师的培训费在县级师训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再向学校收取,但经培训后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其培训费用将由个人承担;湘北职业中专的培训经费已划拨到本校,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县教师进修学校缴纳;民办学校教师培训费用交所在学校统一代缴(可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由教师个人缴纳)。报名费用在报名时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代收,上交全国继教网并统一开具发票。
4.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全员远程培训报名时,请在全员远程培训报名表的备注栏上标注“民办”字样。
四、报名地点
各学校3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发至教师进修学校杨万云主任邮箱:416300783@qq.com,联系电话:0736-5330372。
附件:石门县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报名表
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