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石门县第一届骨干教师任期已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石门县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石教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善于作为的的名师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尊重学生,以德育人,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带头做好师德师风表率,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石门县中小学教师“十严禁”》(石教通〔2018〕12号)等,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要求(2016年-2018年继续教育学分累计达到216分以上)。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5.教龄在5年及以上,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①2016年1月1日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受过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的;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结案的;
④其它不宜参评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敬业奉献精神强。干事创业热情高,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周课时工作量达到全校教师平均水平以上;
2.教学成效显著。学生、教师满意率达90%以上,近三年内有二个学期的教育教学质量位于本校(指县直学校)或本乡镇(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
3.教研能力较强。近三年教学比武、教研成果获乡镇(街道)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4.示范引领作用好。积极辅导培养青年教师,签订了师徒结对协议,发挥了传、帮、带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每学期听课笔记达到《石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石教发〔2017〕2号)文件规定的节数。
5.学识水平较高。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师工作坊研修,获得过优秀学员或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对象及数量
(一)评选名额
本届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120人,任期(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三年。
(二)推荐对象及要求
1.推荐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中专学校的教师;
2.各单位每个学段每个学科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特别优秀的可推荐1-2名),在推荐对象时充分考虑学科间的平衡;
3.被评为乡镇(学校)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优先推荐;
4.现任省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不再推荐参评。
三、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对象提交材料
1.《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表》;
2.《关于推荐×××综合材料》;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2016年-2018年学分证明原件(教师进修学校盖章);
7.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本学期或2018年下学期周课时教学工作量证明(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盖章);
9.近三年内二个学期的教育教学质量证明(中心学校或县直盖章);
10.2018年下学期学生、教师满意率测评汇总表;
11.近三年教学比武、教研成果证明复印件;
12.近三年上公开课、示范课的证明复印件;
13.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证明复印件;
14.近三年辅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
15.近三年辅导学生获奖的证明材料;
16.近三年签订的师徒结对协议;
17.近三年发表论文和评选论文复印件;
18.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19.2018年听课笔记(不装订);
20.其它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
1.封面颜色统一为蓝色,封面设计美观。
2.按以上材料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其中《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1)、《关于推荐×××综合材料》除装订一份外,另需单独报送一份,听课笔记不装订。参评教师综合推荐材料字数2000字以上。
3.第一届县级骨干教师届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经个人申报后直接保留进入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不必报送上述材料,只需提交《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4.参评教师提供个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由学校统一上交。
5.《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花名册》(附件2)只交电子稿,报送邮箱37477613@qq.com。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要作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推进“名师工程”的重要抓手,决不能走过场。
2.积极推荐。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本着“求真务实、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把政治表现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选上来。
3.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不得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减少工作环节,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评材料于3月29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向林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表
2.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申报花名册
3.石门县第二届骨干教师学段学科指数计划设置
4.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5.申报材料封面设计
石门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